深圳个人破产重整程序和申请资料
深圳个人破产重整程序和申请资料
一:债务人申请重整
(1)重整申请信息
载明债务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日、住所地、联系方式,并说明破产原因与破产经过;
(2)重整可行性报告或重整计划草案
详细说明重整价值与重整可行性,有相应证据材料的,一并提供;
(3)债务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身份证、居住证或公安局出具的三个月内主体证明文件;
(4)债务人在深连续三年社会保险费用缴纳证明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出具的《深圳市社会保险历年参保缴费明细表(个人)》;
(5)债务人纳税证明;
(6)债务人的债权债务清册
载明债权信息,包括债权人姓名、联系方式、债权数额、债权证明、清偿状况材料、诉讼材料等;
载明债务信息,包括债务人姓名、联系方式、债务数额、债务证明、清偿状况材料、诉讼材料等;
(7)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清册
分类载明各类财产名称、财产取得方式和时间、财产价值、是否与他人共有、是否有抵押担保等信息,并准备好各类财产证明如银行卡、存折、房产证、车辆行驶证、股权证明、保险保单等。对于无权属登记的财产,请记录成册并附照片,并分类汇总;
(8)收入状况说明及凭证
载明收入类型(例如工资、租金)、收入方式(例如银行账户、现金支付)、收入数额、收入来源信息(例如雇主名称及联系方式、租户名称及联系方式),并分类提供相关凭证(例如劳动合同、租赁合同);
(9)债务人所涉诉讼、仲裁、执行情况及凭证
载明每一个案件的案号、程序类型、生效时间,并附相应法律文书;
(10)依法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成年近亲属的基本情况【如有】
载明所扶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日、扶养费数额及支付时间、是否有其他共同扶养人等信息,并提供相关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11)债务人合法雇用人员的基本情况【如有】
载明雇用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资支付方式、工资数额、工资支付记录、社会保险费用缴纳证明;
(12)债务人的征信报告;
(13)诚信承诺书。